李子柒断更内情:撕开了谁的“遮羞布”?
断更七十余天,李子柒的再次亮相不是在视频平台中,而是在9月23日,李子柒获聘四川农耕文明形象大使的活动仪式上。
粉丝们还未等来李子柒的更新,却等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消息。
素有国际网红,中国文化输出者的李子柒,在过去的几年内凭借传统的美食制作视频爆红网络,同时围绕其IP开始衍生品牌,螺狮粉、藕粉等消费品横空出世,顶着李子柒的光环,销量一骑绝尘。走红后的李子柒不仅成为标志性网红,也多次身处舆论中央。而这一次,李子柒的舆论直指资本,帮助其打造品牌和个人IP的背后机构微念。
本应是一场相辅相成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,到如今却变成“资本真的是好手段。”
7月14日,李子柒发布做盐的视频后便停更。直到8月26日,李子柒助理表示,停更是因为李子柒在花更多时间进行学习。四天后,李子柒本人在平台中发布“大清早报个警。”并在8月29日回复评论称“资本真的是好手段”,随后便秒删这一评论。
自此关于李子柒的现状开始了多种猜测,团队被挖走、商标问题等纠纷逐渐显现。直到9月13日,李子柒助理发布微博澄清,被挖走团队是假,但和公司出现纠纷是真。
此次李子柒因和MCN机构的纠纷问题,站在了风口浪尖上。在她背后的则是网红经济野蛮生长,埋在经济下的暗潮汹涌。
两大纠纷,李子柒停更“对抗”微念
据了解,2016年微念创始人刘同明开始接触李子柒,彼时前者已是一家同微博深度合作并打造多位网红的MCN公司。2017年双方达成合作,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李子柒持有49%股份,微念持有51%股份。
随后,李子柒爆火,围绕其IP拓展了品牌,螺狮粉、藕粉等消费品横空出世。这期间微念注册了高达96项“李子柒”、“子柒”的商标,涵盖了啤酒饮料、方便食品、灯具空调、机械、家具等多个行业。
双方矛盾集中在两点:一是股权纠纷,二是商标纠纷。从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来看,其隶属于微念的控股子公司,李子柒并未有实际控制权。
在天眼查上有多则有关侵害商标权的裁判文书,原告皆为杭州微念。这似乎也意味着“李子柒”这个商标权,归属于杭州微念。
这也让公众联想起,几年前,《逻辑思维》创始人罗振宇和申音也曾因股份问题分手,当时申音占股82.45%,罗振宇占股17.65%,,随着生意越做越大,双方在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上产生意见分歧。
不同的是,李子柒与微念还涉及商标纠纷。据深网报道,李子柒与微念存在卖货分成矛盾。以最出圈的螺狮粉为例。有数据显示,李子柒牌螺蛳粉月销量就超过100万笔,李子柒品牌在2020年的年度销售规模接近20亿。此外,李子柒在天猫的旗舰店的企业主体也是微念。
对比来看,据Social Blade预测,李子柒在油管上一年的收入,折合成人民币,为235万-3748万元。显然,“卖货”营收数据远远高于前者。
随着李子柒IP系列产品的打造,双方显然需要一个新的利益分配方案。
MCN与网红之间的博弈
李子柒事件,只揭开了行业的冰山一角。MCN与网红之间在各种利益纠葛面前,常陷入博弈的局面。
疫情期间,因为拍摄“武汉日记”走红的林晨同学,就曾控诉其所签所在MCN的视频引起行业关注。双方矛盾聚焦在商务接单分歧、另谋生路属于违约、平台未给承诺资源扶持等。
这显然不是个例。一名几十万粉丝的美妆博主郑源向猎云网表示,大三签约机构的时候,是怀着一腔热血的。
“确实不太了解这个行业,年纪也比较小。”郑源表示,最初把做红人这件事想的太简单了,满心欢喜的参加面试后签约MCN机构,本想着可以做自己吸引到喜欢自己的粉丝,但是最后却演变成了提前协商解约,且一年不能出现在平台上。
对于网红而言,签机构确有很多好处。
去年“618”期间,50万粉丝体量的郑源一个月内接到了28条广告,这个频次远高于同体量自己做博主的人群。“机构会和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,也会有销售去谈客户,能为网红提供很多商务资源。”
但是商务资源稳定,有时也并不是一件好事。
微博博主“蓝家大爷”透露,头部主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。最明显的表现是他们可以选择接什么广告,不接什么广告,自由度和没签约的网红其实差不多。但对一般网红来说,不管是什么广告,只要是公司分配下来的,哪怕和自己之前的作品相互打脸导致掉粉,都得接。
“一个月28个产品,我不可能每一个产品都用的。”郑源向猎云网举例透露,品牌方会找到机构并表示需要XX类的红人,然后机构梳理表格发给品牌方选择,此时品牌方选中后红人不想接也没有理由,“因为机构想要拿下这个单,你不接单,机构会用各种理由去说服你。”郑源表示,机构首先会威胁你,比如不再给你处理数据,或者会表示如果不接单的话,以后也不会再派单给你,“有的时候也会打感情牌。”
在郑源看来,在一部分商务接单中,自己一直在被机构“绑架”。
“机构为了卖出更多广告,还会给你调价。”郑源表示,自己的广告报价是2万一条,但是机构为了接更多的单会降低博主的报价。
除此之外,郑源向猎云网透露由于头部红人的广告开价高,接单量少,“所以机构不会朝着头部红人的方向去培养我们,只是培养大量的几十万粉丝体量的广告人。”
郑源起初是想根据自己喜爱风格认真产出优质内容,但最后为了硬贴合热点,内容也趋于流程化。离职后,郑源觉得自己像一个流程化制造出来的“商品”。
由于机构人员流动频繁,负责内容运营岗位的人员也来来往往,在郑源做红人的一年多时间内,换了四个运营。每次新运营就职后都会带来新的制度,郑源的内容风格也在不断变化无法保证统一风格。“还有新手小白不知道怎么做的。”
郑源表示,机构不会帮助做内容,只是关心你是否完成了kpi。他的工作任务是自编自导自演自剪,一个人包揽了一个运营团队的工作任务,机构负责的只有商务和运营。不过运营也只是提供一个选题,红人自己发挥选题内容,选题也大多都是平台的近期热点。
郑源回忆道,“在我还是个小博主的时候,有一次我脚本写的比较好,然后机构背着我拿给了大博主拍摄。”
分工、分成,矛盾爆发的集中点
分成、分工问题是网红和MCN机构最常见的纷争点。对于新签约的红人,一般是“二八”甚至“一九”。有一定粉丝基础的,通常是“五五分”。头部红人,则拥有更多的话语权。
郑源也深受其扰,“投入很多心思做内容,剪辑也非常磨人,但付出后的分成并未达到自己的期望值。”
面试的时候,郑源和机构签订的是“二八开”,包揽了大部分工作后的郑源拿两成,且扣税也是从他身上扣。工资机构中没有底薪和五险一金,收入全依赖广告分成。
看清了行业现状后,郑源选择了协商解约,转身做幕后工作。“和我同期的百万粉丝达人也走了。”
陈宇在一家公司的短视频部门工作,工作内容便是红人运营。他向猎云网介绍了如今常见的分成比例:“如果是舞蹈类红人,因为公司投入较低、起量变现也较快,所以在商务和直播分成上都能给到5:5;而音乐类、国风类红人,一般分成是2:8,公司拿大头。”
具体而言,音乐类的红人需要公司投入录音师及音乐相关专业人物指导,属于长期且成本较高的投入;而国风类红人需要公司进行妆造、服装定制,在硬件、拍摄风格上投入也较高。
而对应的,不同的红人签约年限也不同,舞蹈类收益比较快的,只需要3-5年,音乐类别的陈宇公司是8年起签,而拍网剧、网络电影这一种演艺类红人则是10年起签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早期签署2:8分成的红人,在走红以后是极易因为所拿分成过低与所属公司产生矛盾的。
陈宇表示,最近公司刚刚签下的一个红人,曾经参加过选秀节目,但是依然是2:8分成,约期为5年:“我们一个团队有编导、摄像、运营、舞蹈老师、录音师、妆造等,这么多人去服务他一个人,而且我们一个团队只做2个艺人。在前期,基本上都是属于投入时期,如果他不能火,那这个团队所有的工资都是公司白给,所以2:8分成,红人也觉得没有任何问题,非常爽快的签了。”
其实,为了防止走红后“流失”问题。MCN机构也经常会对签约网红进行一定捆绑。
目前很多公司都是自己孵化网红,由公司给这些人分配公司注册的账号,但账号的所有权在公司手里。若网红离职,带不走粉丝和账号。
对于MCN自己孵化的网红,一般也会准备竞业协议——网红离职后,他的这张脸或者声音,不能在视频平台上出现,否则赔偿大额违约金。
上述微博博主透露,与网红进行捆绑的,不止是MCN机构。很多品牌方公司,也会自己孵化网红。他们不仅会捆绑网红,也会用账号所有权等方式,去捆绑销售和客服,以此把客户和粉丝牢牢握在公司手里。
不过他认为,MCN机构现在对出镜的网红捆绑方法比较多,但是对幕后人员的重视还不够,尤其是写剧本的那个人(一般是编剧或者编导)。
“目前出镜的网红,演技水平参差不齐,可替代性其实比编剧要大。一个好编剧走掉的话,可能后面作品的水平就会断崖式下跌。而且编剧走掉的话,他很容易自己拉起一个新团队,自己单干,成功率也是非常大。而且因为编剧是幕后,单干的时候也比较方便,哪怕是他签了竞业协议,限制的也是这个编剧不去其他MCN当编剧,限不住这个编剧自己创业开公司。”
创作团队出走现象也很普遍。2019年夏天,“朱一旦的枯燥生活”走红,一年后其主创导演兼编剧张策宣布离职。此后,朱一旦因为视频质量问题饱受争议,粉丝也是一直在流失。他尝试过更换视频风格,但是却导致粉丝流失加速。如今朱一旦的粉丝数据,从巅峰时期的507W,变成了现在的449W,累计掉粉超过50W。
而李子柒停更初期,也有网友称近期在抖音走起田园风格的李亚鹏挖走李子柒团队,目前双方都给予否认。
解约风波与巨额违约金
当矛盾发生时,解约风波也随之而来。去年5月,池子发文控诉笑果文化违约拖欠应付演艺报酬,他称自己提出异议后,被刻意停止了其一切工作,多次提出和平解约无果,只能提出仲裁,结果却被笑果文化索赔3千万。三个月后,双方公开表示,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。
一般而言,当网红对分成不满,或者发现MCN机构对自己的帮助并不明显,都会选择解约。
陈宇透露,行业其实有约定俗成的解约方案。“解约不是一口价,是按照粉丝量来定的,假设100W粉丝,那我们大概赔款是1块钱1个粉丝,如果是500W粉丝,那就差不多是3块钱一个粉丝……而我们签的红人都是合同明确说账号是归属公司的,假设这个红人和公司签约5年以上,我们可以在归属权上松口,否则那就要对方花钱来买。”
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&蜂群文化法务部负责人张家伟告诉猎云网,行业内网红与MCN机构合作的合同基本都会涉及到关于违约金的条款,而如果签署的是独家,那么网红的跳槽以及私自的商业活动都是要支付违约金的。而违约金的具体支付还将根据利润和合作年限再进行具体的商议,也有的情况是需要根据主播之前的单月流水来定金额。
陈宇表示,在这个行业,纠纷其实很常见,他个人就经常因为公司纠纷坐上法庭。
陈宇简单地举了几个例子,“有红人想去另一个公司,因为那个公司给的分成更多,然后我们就谈解约费,谈不好,就上法庭,按照他的流水来赔款;也有红人想去别的公司,但是想带走账号,最后谈买卖价格时谈不下来,就不走了;也有红人和别的平台签署了独家合同,但是我们帮他做另一个平台,同时我们也是要作为被告上法庭判定赔钱的。”
陈宇补充介绍道,对于红人说,解约最大的纠纷不是他要离开这个行业,而是他想更换一家公司或者自理门户。
但是很多时候,如果身上有约的网红想要更换MCN,MCN和红人都不太会等到完全解决身上的合约后再行动。陈宇表示,自己经手过几个红人,在进入公司时,身上都有其他公司的合约,但是公司是不愿意先付钱帮他解约再开始做内容的。
“我们基本上是边做内容边谈解约,直接付费解约对于公司来说风险太大,不如做起来一个账号后再去谈。”
张家伟表示,一方面,2018年至今,行业的MCN呈井喷态势,其中也有不少公司并不能为红人提供实质的服务,但是会通过合同绑死网红。而不少网红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,会草率地签下合同;
另一方面,现在的网红越来越年轻化,不少红人文化程度不高、法律意识很淡薄。其中有一些达人并不会履行合同,为了更高的利益很容易违背独家的合同。
对此,张家伟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,他认为,“对于网红来说,无论在哪个年龄段、是什么文化程度,都要评估好公司的情况,对合同仔细审核;对于MCN来说,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之下,MCN不能单纯地把红人当作赚钱的工具,谁能够提前把握住良好的合作模式,更容易脱颖而出。
上述微博博主认为,如果是火到李子柒这个程度,他认为,和她直接利益相关的公司是不愿意撕破脸皮的,“因为她的影响力太大了,并且账号真正在发的内容,是李子柒掌控的。如果李子柒对公司有不满,并且发展到了要公开发布内容表达不满的程度时,公司的受损是非常大的,会直接影响到公司发展。”
目前李子柒事件暂未有进一步进展,但不可否认的是,MCN机构和博主之间的纷争一直未停止。从林晨同学到朱一旦,越来越多的网红身后开始出现和机构的纷争。在网红经济野蛮生长的几年后,埋在经济下的问题也在成长。
(注:文中郑源、陈宇皆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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